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央大厦广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央大厦广场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华造字(2018)招第003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01室
 
联系方式:029-89555368或137720063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未央大厦广场改造(未央大厦北车场围墙及车场入口)
 
项目预算:¥1560127.65元(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零壹佰贰拾柒元陆角伍分)
 
项目用途:未央大厦广场改造
 
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6-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6-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6-6、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6-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8、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8年1月 15 日至2018年1月19日9:00-12:00,13:3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安市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01室)。
 
  8-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4时30分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25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陕西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3772006379或029-89555368
 
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
 
      帐    号:3700020519024533483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