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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6-12-09 16:25  

 

各区县、开发区(基地)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

按照《西安市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和扶持方式

(一)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补助类

1.扶持重点:按照《〈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和《西安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围绕传统产业高端化、链条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重点支持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智能制造设备、产品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研制生产和推广应用,推动关键领域的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生产管理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按行业及项目属性分为装备制造、原材料与消费品、科技成果产业化、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云平台与智能制造服务支撑和军民融合7个专题。

2.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装备制造、原材料与消费品、科技成果产业化、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军民融合5个专题的项目,要求项目设备采购额在500万元以上。

(2)申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云平台与智能制造服务支撑2个专题的项目,要求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3)项目在2015年6月至2016年年底间已完工。

(4)项目企业须为规模以上企业。

3.扶持方式:项目扶持方式为奖励补助,扶持额度按项目设备采购额的10%计算(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云平台与智能制造服务支撑2个专题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0%计算),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二)工业投资项目股权投入类

1.扶持重点:围绕我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发展思路,扶持一批在建的,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与食品饮品等重点产业中,对全市工业经济带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工业投资项目。

2.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2)项目总投资已完成30%以上。

(3)项目建设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新建企业除外)。

3.扶持方式:项目扶持方式为股权投入,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三)中小企业成长奖励补助类

1.扶持重点:围绕壮大我市工业经济规模,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和培育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性较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

2.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设备采购额在300万元以上。

(2)2015年企业销售收入在1200万元—5000万元之间(2015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是规模以上企业)。

(3)项目在2015年6月至2016年年底间已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3.扶持方式:项目扶持方式为奖励补助,扶持额度按项目设备采购额的10%比例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申报市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工商、税务登记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实施项目能力,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具有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稳定,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新建企业不要求生产经营两年以上)。

3.申报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或超过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二)企业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扶持

1.列入“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或“陕西省千亿百项技改工程项目计划”的工业投资项目。

2.项目实施地在开发区(基地)、区县工业园区内,渭北工业区内的项目重点支持。

3.项目企业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发明专利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和市级以上名牌产品。

4.参与西安市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的单位项目。

(三)企业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报材料不实或不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况的。

2.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市以外的。

3.申报项目已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无偿扶持的。

4.申报企业2016年度前已有列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但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

5.经查实,申报企业在近三年申请专项资金扶持中有违规、违法问题的。

6.经查实,申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申报资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封面为“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

2.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请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的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2)。

3.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4)。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备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云平台与智能制造服务支撑2个专题除外)。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8.2015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完工专项审计报告。

10.区县、开发区(基地)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

11.申报“技术改造奖励补助类”和“中小企业成长奖励补助类”的项目,需提供设备采购或软件研发费用的合同及相关票据复印件;申报“工业投资项目股权投入类”的项目,需提供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1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近3年来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13.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纸质申报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并按照上述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进行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申报资料纸质版项目书和电子版(PDF格式)须同时具备,内容、页码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项目需分别通过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和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两份。

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通过市工信委官网(www.xagxw.gov.cn),点击“在线办事”→“西安市产业集群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登录(未注册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工业专项申报,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登陆市工信委官网(www.xagxw.gov.cn),点击“在线办事”栏目中的“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项目审核。审查通过后,履行审批上报手续。

2.申报企业同时通过市财政局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后,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区县、开发区财政局登陆财政内网(http://xmk.sn.mof)进行审核;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登陆(电子政务网用户登陆http://10.7.108.56,光纤网用户登陆http://10.0.12.245),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分配的审核权限进行审核。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区县、各开发区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各区县、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中央和省、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项目也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

(二)各区县、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本年度支持方向和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并就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出具项目完工证明。

(三)市工信委由规划投资处负责统一受理后,对于申报“技术改造奖励补助类”和“中小企业成长奖励补助类”的项目,根据处室职能分工,分送各业务处室具体受理;对于申报“工业投资项目股权投入类”的项目,送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市财政局由企业处负责受理。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工信委联系人:规划投资处 袁琳 高瀚

联系电话:86788950 86788951

市财政局联系人:企业处 许绥安 薛存财

联系电话:87279717 87280488

附件:1.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书

2.关于申请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的报告

3.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汇总表

4.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请表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63两家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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