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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
2015-07-22 19:06  

各区县(开发区、基地)财政局: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15年度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2015年度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请各申请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编制资金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单位三年项目申报资格。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大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认真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2015年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渭北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所在区县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形成区县总体申报方案,以区县为申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2015年度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形式,以区县为竞争主体参与竞争。

五、2015年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全部通过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相同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六、所有项目征集工作自本文件下发日起,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西安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 系 人:何 安

项目库技术支持电话:029-88470958

地 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610室

电 话:87279709 传真:87279711

电子信箱:87279717@163.com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度大西安发展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2015年大西 安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标准化厂房、水、电、汽等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渭北工业区内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分配原则

2015年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办法,依据《2015年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附件7),确定扶持对象,扶持标准。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股权投入、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于已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项目,将给予优先扶持。

(三)分配程序

按照项目征集、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资金分配的程序实施。

三、申报条件

(一)必须是西安市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符合渭北工业区总体规划,能够提升工业区内综合配套和服务功能,提高经济效益的渭北工业区内项目重点给予支持。

(二)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三)申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省、市规定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开工项目,各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能够在2017年底前竣工,目前已实际投入资金并具有工程形象进度。

(五)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对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提纲(附件3);

(四)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4);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证明材料复印件:

1、项目承担单位属于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相关技术水平和资质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3、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及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审批文件;

4、实际到位资金及投入项目建设情况证明。

(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八)项目汇总表(附件6)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市财政局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后,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区县(开发区)财政局。

区县、开发区财政局登陆财政内网(http://xmk.sn.mof)进行网上审核,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6),并对企业报送的大西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市财政局。

附件【附件1至附件7.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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